科研动态
第十二批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 |||||||
|
|||||||
各课题组负责人: 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即将组织第十二批规划课题成果结题鉴定工作。根据浙党研[2010]4号文件精神,研究中心第十二批立项课题应在一年内完成。请各课题组负责人认真填写课题成果鉴定表,成果鉴定表请从浙江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zjdx.gov.cn(点击校院科研→ 文档下载)中下载,鉴定表要求用A4纸打印。课题成果鉴定表交1份,研究成果一式4份(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有1份为原件),出版的著作需交4本,寄到研究中心办公室(科研处黄卫堂同志收)。同时将研究成果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省委党校科研处(电子信箱:kyc@zjdx.cn)。请各课题组负责人在2011年4月20日前将研究成果提交鉴定。前几批尚未提交鉴定的中心课题也按本次要求提交鉴定,请各单位科研处通知到每位尚未提交结题的老师。 研究中心将于5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从中评出优秀课题成果,并对优秀课题成果予以奖励。没有按照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组,须向研究中心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课题自动中止。
浙江省党校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研 究 中 心 2011年3月22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