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动态
云和县委党校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 2020-11-25

11月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云和县委党校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云和县委党校校委始终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近年来,在县文明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全校干部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县文明委的工作部署,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和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为目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努力打造“学习型”、“廉洁型”、“学术型”、“服务型”和“示范型”党校,有力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实现创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丰收。

    今后,我校将再接再厉,强化巩固文明创建成果,把文明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建设和谐文明的校园,形成良好的校园文化和积极向上的校园氛围。同时我校将发挥好全国文明单位示范作用,为云和县打造全国山区新型城镇化样板县域贡献党校力量,为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发挥党校作用。(云和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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