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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委党校多篇乡村振兴调研文章获批示
发布日期: 2021-12-14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传承乡村红色根脉,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近年来,莲都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成效显著,涌现出多个精准扶贫的成功模式。一年来,我校教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有乡村振兴方面的理论文章发表、课题获批及决策咨询获领导批示。

我校帅丽芳老师的文章《发展乡村旅游助推共同富裕的调研与思考》获得区人大主任陈元龙批示;林梦佳老师的《黄泥墩经验:打造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获区政协主席陈立新批示;孙佳老师《乡村治理中的政府信任维护》被《湖北省社会主义学报》2021年第4期刊登发表;练珊丽老师的《农村基层“共建共治共享”的路径选择研究》刊登在《丽水日报》理论版2021年12月5日期。

乡村是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的地域综合体,兼具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与城镇互促互进、共生共存,共同构成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乡村最为突出,因此,关注乡村工作,聚焦乡村生活,对于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具有关键性凸出作用。

各位老师在调研中也意识到,完善乡村治理体系,要聚焦现代化,在体制机制上寻求突破。事实证明,乡村振兴不能只是体现在财富的积累,更多是要让乡村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舒适、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得到提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坚持制度化体系化建设,着力建立健全适应新时代的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如果没有现代化作为支撑点,乡村振兴就难以达到治理有效的目的。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作为坚实保障,才能使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莲都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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