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云和县委党校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强化宣传督导,成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通过开办宣传栏、观看宣传片、发放指导手册、签订承诺书、开展知识测试等方式,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强化教职工分类意识,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云和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