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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有专业知识又有管理能力、具有本科文化程度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骨干。
二、招生对象和免试条件
1、大专毕业生。
2、免试条件:凡被列入国家教育部《2005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和《2005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名单》的大专毕业学历和党校大专毕业学历。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者直接到丽水市委党校函教处报名。并随带毕业证书(党校应届大专毕业生交验学员证)、身份证原件,并缴复印件各2份;同一底版正面照一寸2张、二寸2张;报名费40元,第一学期学杂费885元。若直接交第一学期学杂费885元,可免报名费40元。
四、专业和学制:开设公共管理、经济管理、法律三个专业,学制为二年半。
五、主要课程设置
(一)公共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执政党建设,党性教育,公共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公务员制度概论,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学,组织行为学,社会政策概论,社会主义法治论纲,秘书学,非政府组织管理概论(选修),领导学(选修),当代西方政治制度,英语(第一册),电子政务(选修),公共财政学(选修)。
(二)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执政党建设,党性教育,当代中国经济,货币银行学,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区域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项目管理,公共管理,财务管理,社会主义法治论纲,投资经济学,经济法学(选修),当代世界经济(选修),国有资产管理(选修),电子商务(选修),英语(第一册)(选修),电子政务(选修)。
(三)法律专业开设的课程主要有:马克思主义基本问题,执政党建设,党性教育,国际经济法,商法,公司法,财税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金融法,证据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社会主义法制论纲,法理学(选修),民法学(选修),刑法学(选修),电子政务(选修),英语(第一册)。
六、毕业文凭和待遇
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的规定和省委[1997]32号、[2001]10号文件精神,学员学完规定课程,经过中共浙江省委党校为主体,吸收组织、人事、教育部门参与组织的考试、考核,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者,由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函授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的有关规定。
七、教学方法
实行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员按时到丽水市委党校组织的面授辅导,同时按照省院制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自学,并按时完成作业。省院编印《函授导刊》等资料指导学员自学。
八、报名地点和电话
报名地点:丽水市委党校1号楼二楼函教处,可乘1路公交车直达。
报名电话:2296518 2296565 2888996 288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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