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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析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问题 |
| 2006-08-14 |
试析进城农民的市民化问题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纪检委书记 梁岳平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道路上,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城乡统筹就业的推进,将会有越来 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进城,最后转化为市民。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是城市化进 程中必然的现象,但这不是简单的人口迁移,而是一个市民化过程。市民化就是指世世代代 生活在农村的广大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地位 、价值观念及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过程。 进城农民市民化的基础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解决就业岗位和取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收 入要能承担得起在城市工作、生活的基本成本。就目前进城农民的整体收入而言,还有 很大一部分低收入者难以支付在城市生活的基本开销。第二个要解决自身文化技能培训、随 身子女就读、家人逐步融入城市被城市接纳、被城里人认同等,这是更高一个层次的需求, 涉及情感、文化、观念,要求更高,更难以做到。中国农民在向城市化转移中的市民化进程 遇到种种困难,日益成为城市化进程的障碍。 一、进城农民在城市里普遍找不到归属感。 1就业制度的歧视。一个合法公民在自己的国家合法地流动,合法地找工作,要求有平等 的 劳动机会,付出相同的劳动要求得到相同的劳动报酬,这是最起码的平等待遇。就业是生存 的基础,是支付城市生活开销的保证,但进城农民还是在求职、就业、管理、报酬等方面遇 到不公平待遇。 这其中突出的例子就是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进城农民因为没有城市户口,因而不能成为 “正式工”,只能做临时工。临时工在工种的选择、职务提升的机会以及福利待遇上和正式 工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但凡最苦、最累、最脏、最没人愿干的岗位都是由临时工担任,但 在工资待遇上正式工却是临时工的几倍甚至于几十倍,如果遇上精减裁员,临时工又随时面 临被解雇的命运,极端的现象就是一批批经常更换的临时工养着一群无所事事的正式工。 最惨的是忙了一年的进城农民最后竟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这种极不平等的二元劳动力市场使 得进城农民无法取得与城市人同等的就是机会,城市人所从事的许多工作,进城农民不是不 会干,而是因为他们没有城市户口或者以前没有城市户口而不被允许干。 2社会保障的歧视。 农民工从农村逐渐向城市转移已经不是一两年的事,为什么社会保险的参保率还是这么低? 最大障碍就是企业主不愿意工人参保。用工企业希望劳工成本尽可能的低,所以很少为进城 农民办理社会保险,甚至就是保障人的生命健康的工伤保险,有的单位都不愿意办。但那些 没办理工伤保险的城市农民工,一旦出工伤事故,他们的命运将极其悲惨。 面对进城农民对工伤、医疗保障的迫切需求,政府也并非完全无所作为。随着对进城农民的 普遍关注,针对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险政策纷纷出台。然而,这些政策尚处于起步和试行 阶段,并不完善,最大问题是效 果难如人意。这一点在那些城市中从事个体劳动的进城农民身上表现的更为突出。他们没有 单位挂靠,又普遍缺乏保险意识,要是遇上疾病和失业,立刻就变得衣食无着,陷入一种极 大的困境,甚至绝境。 3收费制度的歧视。现在进城打工的农民 要交两份钱,户口在农村,农村的各种税费要交,进城打工又要交各种各样的费,什么增容 费、计划生育费、健康证费,有20来项,其中办理暂住证等5项基本手续,平均每人每年要 交费500多元。涉及子女入学借读、各种名目的服务等附加性收费,更是无法计算。不少流 动儿童家长反映,城市里的公立学校不仅收费高,而且比较普遍地存在乱收费现象。 4观念上的歧视。 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生活中所受观念歧视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公共歧视,即在公共场所遭受歧 视, 如在公交车上遭受司乘人员的歧视,在商店遭受店员的歧视,在其他公共场所遭受各类管理 人员、执法人员的歧视、刁难。另一类是个体歧视,即农民工在其就业的单位,遭受雇主的 歧视,并以扣留其身份证的手段强迫打工农民签各种不合理合约,不仅表现在报酬和态度上 ,有时候甚至出现用工单位和企业打骂、羞辱农民工的现象;在社区里,城市居民往往以乡 巴佬、乡下人称呼进城农民,对一些合法致富的进城农民报以各种龌龃的猜想,把交通拥挤 、偷盗、公物破坏、市容不整洁以及社会秩序的恶化甚至卖淫嫖娼等现象与进城农民联系起 来,强加于他们身上,在生活圈子中排斥进城农民加入。 〖HTH〗二、进城农民难以市民化带来的负面影响〖HT〗 由于如上所述的缘故,进城农民市民化遇到了重重困难。而进城农民无法市民化又带来了许 多负面的影响。 1影响进城农民社会关系及工作积极性。由于城市对进城农民采取的“经济性接纳、社会 性 排斥”态度,低微的社会地位和职业地位致使进城农民在城市生活中,需要承担很大的心理 压力和社会压力。与城市居民之间分明的界限,使他们无法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边缘 人”。其结果:一是进城农民在与城市居民生活相对照过程中,容易造成 心态不平衡,使得整个社会和社区的人际关系紧张;其二是容易使进城农民有挫折感,抑制 其工作的积极性。 2形成城市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而无法市民化的进城农民,常常游离于社会规范的约束 之外,极易造成其行为的失范,引致偷窃抢劫等越轨犯罪行为。尤其是由于进 城农民职业的高流动性,意味着其失业的可能性极高。而一旦失业又无法得到失业保障,那 么,这些居无定所、生活无着落的进城农民就成为了社会不安定的潜伏因素,对城市社会治 安构成“隐患”。 3拖曳城市文明进步的后腿。生活在城市中而又无法再社会化的农民工,往往因短期利益 驱使或经济上的一时困难,不愿或没有机会接受新知识、新技术,从而影响整个城市社会的 文明进步。 4制约城市化进程。收入微薄的进城农民常常不得不为生计而奔波,根本无经济能力也无 精力参加社会的再教育学习过程,将可能逐渐失去就业机会。这些在城市找不到工作而又不 愿回到农村的进城农民,将是城市的一大包袱,并成为城市化发展的制约因素。 三、消除进城农民市民化阻碍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和改变观念 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更多的农民成为市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中国更多的 进城农民成为名符其实的城市居民是社会发展的趋势。因此,城市政府、进城农民本身、城 市社会都有必要更新观念,消除对进城农民的各种歧视,还他们国民待遇,让他们真正的 融入我们的城市。 (一)城市政府应为进城农民融入城市创造基本条件。 1改革现有就业制度,构造城乡统一的就业市场。政府必须加快城市劳动力就业市场的改 革 ,构造统一的就业市场。一是加快城市部门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提高城市劳动力市场的发 育程度,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取消不合理的就业限制,对城乡劳动力实行统一 的就业管理制度;二是发育劳动力市场中介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增强市场透明度,降低供 需双方的交易成本。 2积极探索多种形式,妥善解决进城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进城农民中,有一部分人不可 能再回到农村。对这部分“沉淀”下来的转移人 口,无视其今后的生活保障问题是不现实的。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养老、失业和医 疗保险制度。对那些在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劳动力,如个体商贩等,主要以个人储蓄和参加商 业保险的方式取得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障。对那些在正规部门就业、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应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就业单位应在支付工资报酬之外为这些流动性极高的劳动者缴 纳社会保险统筹费。 3把进城农民对住房、学校等设施的需求纳入城市整体建设规划。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把 外来人口视同常住人口对待,考虑进城农民的利益,特别是要把进城农民对住房、学校等设 施的需求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进城农民在城市工作和生活中最感 困难的莫过于住房问题,可针对外来人口租住私房条件差、房租贵、住地分散、管理难的实 际,多方筹集资金兴建外来人口居住点。为合法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口工作和生活创造一个 良好环境。 除住房外,外来人口面临的另一个"硬件"问题是子女上学难。城市流入地政府应当采取措施 ,以充分利用城市现有教育资源、降低外来人口进入体制内幼儿园、学校的门槛,同时鼓励 社会都来关心进城农民的子女上学问题,对外来人员兴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政府应当扶持 ,社会关心,共同办好这样的学校。 (二)进城农民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素质,逐步融入城市社会。进城农民市民化,涉及到 他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等方面的转变过程。进城农民群体要不断加强自身建 设,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主动地融入城市文明之中,形成新的社会规范和价值标准,从原始 的地缘组织和血缘组织转移到正式的社会组织结构中。 1加强进城农民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随着产业结构升级和现代化建设步 伐加快,城市对务工人员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进城农民要通过成人教育等方式继续接受学 历学习,掌握更高的文化知识专业 知识和技能,在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基础上,再掌握较高水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或者 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参加一些短期培训班。自觉进行岗前、岗中职业技术培训,和企业 建立长期化、稳定化的雇佣关系,使自身和企业的利益都得到最大的保障。 2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非正式组织在保护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权益保障制度是权益得 以 维护的外在因素,受益者的维权意识是权益得以维护的内在因素。进城农民权益屡受侵犯, 除了外在因素,与农民工自身缺乏法律意识和维权勇气有关。很多农民工在自己合法权益受 侵犯时,不懂得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己。有的农民工虽有维权意识,考虑身处弱势,不敢维 护自身权益。 进城农民要积极向党组织、工会等正式组织反映权益受损情况,咨询有关权益保障政策。也 可以成立非正式的自治组织,寻求某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正式组织发挥作用的其他组织 方式。政府应当正视其存在,并引导其正面积极作用的发挥,这样既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又有利于政府管理。 3提升市民化的生活品味,积极参与政治及城市管理行为。工作和生活在城市里,进城农 民 的生活方式也要逐步城市化、文明化。积极同市民交往,学习市民的文明生活方式, 取代农村那些封建落后、低级趣味的生活方式,从心理上、意识上自觉成为城市市民中的一 员。 城市是进城农民的生活和工作地,因此,要积极参加到城市的管理中。进城农民也可以代表 自己的群体参加人大选举,反映自己的利益要求。 (三)城市社会要善待进城农民,给进城农民一个公平的环境。一是城市管理部门和管理人 员要善待进城农民。坚决清除 限制歧视进城农民的不合理政策、规定。对歧视、虐待进城农民的雇主、用工单位依法依纪 严肃查处。要加大对城市管理人员的 教育、规范和监督,使他们既履行管理职能又善待进城农民,要坚决预防、制止和惩处个别 刁难、侮辱甚至伤害进城农民的部门和个人。二是市民应重视和理解进城农民,以温情善待 进城农民。 作为城市居民应当重视进城农民对城市建设和居民生活的贡献,克服潜意识中瞧不起农民的 思想给予他们更多的理解与温情。 进城农民以他们自身的实践,在改变着他们的生活和生命轨 迹的同时,也在改变着当今社会。我国这个农业大国的现代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农村城镇化 、农民市民化的过程。帮助进城农民顺利融入城市,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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