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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反腐倡廉源头防范体系的思考 叶君龙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六大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提出了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的基础上,建立体制 、机制、制度防线,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和防范,努力解决“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 能腐败”的问题。这是反腐倡廉举措上的一个重要拓展。 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必须从以下几 方面着手建立起反腐倡廉防范体系。 (一)运用德治和法治手段清除腐败的思想动因,使人不想腐败,构筑思想道德、党 纪国法防线。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德治与法治并重,需要构筑牢固的党纪国法防线。不断地健全和严格实 施规范权力行为的法规制度,使法规制度内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并用以对权力行 为实施刚性制约,真正做到运用法制来依法治理,依法制权,依法治官,依法行政。着重抓 好以下环节: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权与法的关系,使 他们增强民主平等意识,克服等级观念、特权观念。同时,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增强法纪观念,管住管好自己,以 实际行动维护法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强化立法保障, 打击腐败。建立健全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中国决策法》,旨在提高国家 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制定《中国监督程序法》,旨在对各类腐败行为的监督,落实 在具体的监控程序上;制定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对贪污贿赂罪的主体、构成、惩治等 一系列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旨在打击腐败行为在具体的操作上进一步细化,有法可依 。 三是大力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立足于教育引导,打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 巩固发展“三讲”、“三个代表”教育活动成果,开展自我剖析,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信念 、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 使人“不想腐败”,自觉抵御拜金主义、经得住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 (二)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处,提高腐败成本,使人不敢腐败,构筑真抓实管的机制、 制度防线。 党的十六大报告掷地有声地发出了“对任何腐败行为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反腐败 宣言。 为此,反腐工作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施严刑峻法,对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 案件,毫不留情地予以严惩,使腐败分子付出失去自由和权力的沉重代价;完善举报制度, 使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付出沉重的心理和精神代价;强化舆论监督机制,对腐败分子形 成强大的心理压力;推行引咎制度,强化内部约束,使腐败分子行为难以得逞。让腐败分子 既身败名袭,又倾家荡产。使人不敢腐败。法治能不能“治”,关键在于对违法违纪案件是 否从严查处,对腐败分子是否依法严惩不贷。对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干部,做到不论是谁 ,一查到底,对有些领导者为违法违纪者说情开脱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对阻挠查处 等错误行为,更要严肃处理,坚决制止。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使人不能腐败,形成制约权力和监督腐败的防线。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首先是加强党内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 班子内部要严格按照《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使之制度化 。其次实行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审批使用等重大事项定期 报告制度。再次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改进完善对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特别 是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上一级领导,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加强检查 和抽查。同时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包括民主党派、政协、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的 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畅通。 二是合理设置机构职权形成权力制约关系。应依据权力制约原理,调整部门职能分工,合理 划分职责权限,形成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平行交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在分权和制约的原则下 ,合理设定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使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若干程序、步骤和环节,由几个部 门共同把关,使单个部门、单个人不能形成权力垄断,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适当分解并合 理客观配置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等三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切实改变集 权于个人的状况。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自负责,也要相互制约,形成 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 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要把政府管理职能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彻底分开,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保障各 级政府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按规收费、罚没收到两条线的制度 ,确保政府职能部门正确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力,防止产生“三乱”和其他腐败问题。 三是适当分解领导干部的权力。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 过于集中。尤其是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对其权力还应明确界定。明确规定权力 运作的程序步骤。使权力行使者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和行为方式行使权力,克服权力行使中 的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比如:“一支笔”审批财务,审批预算内还是预算外,审批的额 度多大,审批的程序、步骤,审批要负什么责任都要明确“标准”。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下级 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实 践证明,一个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久了,社会关系就多了,一些不正 常的关系就会成为腐败现象滋生或蔓延的条件。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 度。全面实行票决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任期轮岗制、诫勉制、回避制等,推行竞 争上岗。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落到实处。探 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违规提拔干部的,一律追究责任。 四是限制与制止权力进入市场。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群众质询、公开听证、干部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形成有效 防治腐败的机制。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为因素尚在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权力经济”不仅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而且还滋生着权力腐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加强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通过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是控制腐败的极其重要的步骤。切断 权力和经济的联系,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主动退出对经济生活的直接 参与,转而通过法律、政策服务于社会经济,使之合乎法制规范。逐步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 活动的行政干预,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通过市场调节运作的,一律用市场机制 的方法去处理,如实行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在扩大政府采 购总量和范围的同时,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投标的“门槛”。推行招 投标采购的执行与管理的职能分离。为广大群众直接对政府权力进行全面、广泛的监督开通 渠道。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 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必须坚 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加大反 腐倡廉工作力度,进一步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作者单位: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都区分局) (编辑:admin)构建反腐倡廉源头防范体系的思考 叶君龙 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党的十六大强调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提出了构筑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的基础上,建立体制 、机制、制度防线,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制约和防范,努力解决“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不 能腐败”的问题。这是反腐倡廉举措上的一个重要拓展。 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必须从以下几 方面着手建立起反腐倡廉防范体系。 (一)运用德治和法治手段清除腐败的思想动因,使人不想腐败,构筑思想道德、党 纪国法防线。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德治与法治并重,需要构筑牢固的党纪国法防线。不断地健全和严格实 施规范权力行为的法规制度,使法规制度内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并用以对权力行 为实施刚性制约,真正做到运用法制来依法治理,依法制权,依法治官,依法行政。着重抓 好以下环节: 一是强化法治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权与法的关系,使 他们增强民主平等意识,克服等级观念、特权观念。同时,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带头认真学习 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增强法纪观念,管住管好自己,以 实际行动维护法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强化立法保障, 打击腐败。建立健全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如制定《中国决策法》,旨在提高国家 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制定《中国监督程序法》,旨在对各类腐败行为的监督,落实 在具体的监控程序上;制定专门的《反贪污贿赂法》,对贪污贿赂罪的主体、构成、惩治等 一系列问题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旨在打击腐败行为在具体的操作上进一步细化,有法可依 。 三是大力开展从政道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立足于教育引导,打牢从严治党的思想基础, 巩固发展“三讲”、“三个代表”教育活动成果,开展自我剖析,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信念 、宗旨观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 使人“不想腐败”,自觉抵御拜金主义、经得住市场经济和长期执政的考验。 (二)加强对大要案的查处,提高腐败成本,使人不敢腐败,构筑真抓实管的机制、 制度防线。 党的十六大报告掷地有声地发出了“对任何腐败行为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反腐败 宣言。 为此,反腐工作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实施严刑峻法,对贪污贿赂、以权谋私等 案件,毫不留情地予以严惩,使腐败分子付出失去自由和权力的沉重代价;完善举报制度, 使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付出沉重的心理和精神代价;强化舆论监督机制,对腐败分子形 成强大的心理压力;推行引咎制度,强化内部约束,使腐败分子行为难以得逞。让腐败分子 既身败名袭,又倾家荡产。使人不敢腐败。法治能不能“治”,关键在于对违法违纪案件是 否从严查处,对腐败分子是否依法严惩不贷。对目无法纪,胡作非为的干部,做到不论是谁 ,一查到底,对有些领导者为违法违纪者说情开脱的,要严肃批评、及时纠正,对阻挠查处 等错误行为,更要严肃处理,坚决制止。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使人不能腐败,形成制约权力和监督腐败的防线。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首先是加强党内监督,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领导 班子内部要严格按照《加强党内监督的五项制度》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使之制度化 。其次实行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审批使用等重大事项定期 报告制度。再次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改进完善对领导干部公务活动特别 是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管理。特别是上一级领导,要常提醒、勤过问、多关心,加强检查 和抽查。同时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包括民主党派、政协、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法律实施的 监督,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畅通。 二是合理设置机构职权形成权力制约关系。应依据权力制约原理,调整部门职能分工,合理 划分职责权限,形成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平行交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在分权和制约的原则下 ,合理设定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使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若干程序、步骤和环节,由几个部 门共同把关,使单个部门、单个人不能形成权力垄断,减少以权谋私的机会。适当分解并合 理客观配置权力,把决策、执行、监督等三权分离开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切实改变集 权于个人的状况。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既要各自负责,也要相互制约,形成 纵横交错的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 机制,从决策到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 要把政府管理职能与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彻底分开,在精简机构的基础上,保障各 级政府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按规收费、罚没收到两条线的制度 ,确保政府职能部门正确行使自己的管理权力,防止产生“三乱”和其他腐败问题。 三是适当分解领导干部的权力。要通过合理调整权力结构,实现有效的权力制约,防止权力 过于集中。尤其是掌管人、财、物的“热点”职位,对其权力还应明确界定。明确规定权力 运作的程序步骤。使权力行使者按照既定的规章制度和行为方式行使权力,克服权力行使中 的随意性,防止权力滥用。比如:“一支笔”审批财务,审批预算内还是预算外,审批的额 度多大,审批的程序、步骤,审批要负什么责任都要明确“标准”。上级部门和领导对下级 的用权行为要充分行使管理权、检查权和监督权。同时,加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度,实 践证明,一个领导干部在一个地方或一个单位工作的时间久了,社会关系就多了,一些不正 常的关系就会成为腐败现象滋生或蔓延的条件。因此,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力 度。全面实行票决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制、任期轮岗制、诫勉制、回避制等,推行竞 争上岗。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落到实处。探 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违规提拔干部的,一律追究责任。 四是限制与制止权力进入市场。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制,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群众质询、公开听证、干部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形成有效 防治腐败的机制。当代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人为因素尚在干扰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权力经济”不仅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正常发育,而且还滋生着权力腐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 ,加强国家的法治化进程,通过制度规范权力的运作,是控制腐败的极其重要的步骤。切断 权力和经济的联系,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的要求,主动退出对经济生活的直接 参与,转而通过法律、政策服务于社会经济,使之合乎法制规范。逐步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 活动的行政干预,大力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可以通过市场调节运作的,一律用市场机制 的方法去处理,如实行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在扩大政府采 购总量和范围的同时,合理确定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投标的“门槛”。推行招 投标采购的执行与管理的职能分离。为广大群众直接对政府权力进行全面、广泛的监督开通 渠道。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 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必须坚 决贯彻党中央的部署,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加大反 腐倡廉工作力度,进一步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作者单位: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莲都区分局)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