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 | |||||||||||||||||||||||||||||||||||||||||||||||||||||||||||||||||||||||||||||||||||||||||||||||||||||||||||||||||||||||||||||||||||||||||||||||||||||||||||||||||||||||||||||||||||||||||||||||||||||||||||||||||||||||||||||||||||||||||||||||||||||||||||||||||||||||||||||||||||||||||||||||||||||||||||||||||||||||||||||||||||||||||||||||||||||||||||||||||||||||||||||||||||||||||||||||||||||||||||||||||||||||||||||||||||||||||||||||||||||||||||||||||||||||||||||||||||||||||||||||||||||||||||||||||||||||||||||||||||||||||||||||||||||||||||||||||||||||||||||||||||||||||||||||||||||||||||||||||||||||||||||||||||||||||||||||||||||||||||||||||||||||||||||||||||||||||||||||||||||||||||||||||||||||||||||||||||||||||||||||||||||||||||||||||||||||||||||||||||||||||||||||||||||||||||||||||||||||||||||||||||||||||||||||||||||||||||||||||||||||||||||||||||||||||||||||||||||||||||||||||||||||||||||||||||||||||||||||||||||||||||||||||||||||||||||||||||||||||||||||||||||||||||||||||||||||||||||||||||||||
|
|||||||||||||||||||||||||||||||||||||||||||||||||||||||||||||||||||||||||||||||||||||||||||||||||||||||||||||||||||||||||||||||||||||||||||||||||||||||||||||||||||||||||||||||||||||||||||||||||||||||||||||||||||||||||||||||||||||||||||||||||||||||||||||||||||||||||||||||||||||||||||||||||||||||||||||||||||||||||||||||||||||||||||||||||||||||||||||||||||||||||||||||||||||||||||||||||||||||||||||||||||||||||||||||||||||||||||||||||||||||||||||||||||||||||||||||||||||||||||||||||||||||||||||||||||||||||||||||||||||||||||||||||||||||||||||||||||||||||||||||||||||||||||||||||||||||||||||||||||||||||||||||||||||||||||||||||||||||||||||||||||||||||||||||||||||||||||||||||||||||||||||||||||||||||||||||||||||||||||||||||||||||||||||||||||||||||||||||||||||||||||||||||||||||||||||||||||||||||||||||||||||||||||||||||||||||||||||||||||||||||||||||||||||||||||||||||||||||||||||||||||||||||||||||||||||||||||||||||||||||||||||||||||||||||||||||||||||||||||||||||||||||||||||||||||||||||||||||||||||||
|
目 录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5年度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三)2025年度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四)2025年度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五)2025年度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六)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五、附件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党校是党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一校两院”体制(即中共丽水市委党校、丽水行政学院、丽水市社会主义学院),内部一套工作班子,对外三块牌子。 党校主要职责是: (1)培训轮训县处级和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等。 (2)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 (3)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方针政策研究及宣传,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5)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市委和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发挥重要智库作用。 (6)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许可内,开展研究生教育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开展中华文化研究及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以及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研修与交流。 (8)参与市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9)对全市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汇总)部门决算包括: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党校部门决算包括:本级预算。 纳入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汇总)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二、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5年度收入决算表(分单位)
2025年度收入决算表(分科目)
2025年度支出决算表(分单位)
2025年度支出决算表(分科目)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6706.41万元,支出总计6706.4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各减少5798.59万元,下降46.4%,主要原因是二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合计6706.4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75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04.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46.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85.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事业收入952.63万元,占14.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3.07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支出合计670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6.57万元,占33.3%;项目支出4469.84万元,占66.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50.71万元,支出总计5750.71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各减少5846.79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二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71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主要原因是二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合理保障干部培训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三保运行、干部教育相关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机构正常运行、主体班培训、市法纪教育基地后勤保障、物业管理、二期工程开办相关费用等,2025年度决算数为355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1.01%,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机构正常运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刚性支出,主体班培训、市法纪教育基地后勤保障、物业管理、二期工程开办相关费用等方面。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2%。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3.8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二期项目投入使用、主体班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类)支出3553.25万元,占91.0%。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6.66万元,占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93.75万元,占5.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0.38万元,占3.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39.84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主要原因是二期项目投入使用、主体班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其中: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989.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53.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期项目投入使用、主体班培训项目经费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年初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8.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9.29万元,支出决算为5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87万元,支出决算为1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0.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8.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合理保障二期项目建设等重点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城市建设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主要是:二期项目建设,2025年度决算数为1743.5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41%,主要用于二期项目建设等方面。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5%。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50.65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二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6.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43.52万元,占94.4%。其他支出(类)支出103.15万元,占5.6%。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7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2%,主要原因是二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7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二期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减少。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5.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根据项目实际执行。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202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2024年度相比,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全年预算的0.0%,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2024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主要用于接待党校系统工作业务交流等支出。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决算数与2024年度相比,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03万元,主要用于党校系统工作业务交流。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1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1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比2024年度减少11.29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压减、人员变化。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8.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4.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8.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8.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丽水市委党校组织对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69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5年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二期项目(基建代建)、中共丽水市委党校智慧校园信创改造项目、更新购置信创终端(数字改革)等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846.67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主体班培训”“物业管理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对“主体班培训”“物业管理费”等项目由部门内进行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两个项目按计划有序谋划、推进各项工作,均及时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干部教育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提供了充分保障。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2025年,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六干”作风,以“能力提升年”和教学科研咨政核心指标“揭榜挂帅”工作为牵引,有力推动办学治校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新进展。评价结果为“优”。 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委党校决算公开2025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其中,主体班培训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物业管理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5年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结果为“优”。 一是坚持为党育才,教育培训质效实现新提升。全年举办主体班次31期、培训学员2190人次,其中学制2周以上主体班次17期、学员1085人次,同比增长超50%,研究构建具有丽水特点的基本培训工作体系。以“全员营销”理念积极开展对外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对外培训班109期、培训学员8010人,创历史新高,其中承办市外班次37期,特别是首次承接并精心办好中央党校中管干部班,得到领导及学员高度评价。推出新专题48门,实现基本培训课程开发全覆盖。系统推进“大课硬课特色课”起底出新,建成包含市级30门、县级20门的课程库,谋划形成重点开发课程清单并将15门纳入新年开发计划。二是坚持为党献策,科研咨政工作取得新突破。加强高层次课题申报节点管理、成果辅导等,获评全省年度新型智库课题等省部级课题立项3项,在全省党校系统社科联常规课题评审中,限额申报6项、立项4项,立项数并列市级第3,组织开展全市党校系统年度课题申报,立项课题53项。推行专题专刊系列组织模式提升咨政研究精准度,全年共编发《送阅件》24期,获市党政领导批示16期、19人次,批示率提升至67%,其中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5期,创历年新高。编发《学与思》37期,获市党政领导批示26期、34人次,其中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1期。三是坚持强基赋能,办学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把好入口关优化队伍结构,全年新进教职工3名,其中引进“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2名,实现博士人数翻番。评选第二届全市党校教科研新秀14名,2名青年教师通过副高级职称评审,青年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提升至21%,队伍整体水平持续提升。校园二期工程顺利竣工并正式启用,新建成多功能中心、学员宿舍及学员餐厅,现可同时容纳700人封闭培训,实现培训容量翻番。四是坚持党校姓党,政治机关建设开创新局面。优化完善校委会工作机制,健全校委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规范开展校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45项、专题研讨32人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校委带头查摆问题5个,制定整改举措17项并全部落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课、研讨等36场次,发挥党校职能优势将相关内容纳入主体班次教学,组织教师开展专题宣讲60余场,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化机关党建特色品牌建设,“浙丽党校讲”党建品牌获评全市机关党组织“双建争先”工作品牌。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8.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指反映除社科基金支出外的社会科学研究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附件 (一)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二)2025年度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丽水市委党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能概述。 丽水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阵地,是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中共丽水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委党校(丽水行政学院、丽水市社会主义学院)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主要职责是: 1.培训轮训县处级和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优秀中青年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等; 2.对学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 3.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党的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和方针政策研究和宣传,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承办市委和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5.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市委和市政府决策咨询服务,发挥重要智库作用; 6.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许可内,开展研究生教育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7.开展中华文化研究及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以及面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的研修与交流; 8.参与市委关于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9.对全市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系统师资培训;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丽水市委党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一校两院”(中共丽水市委党校、丽水行政学院、丽水市社会主义学院)管理体制。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党校校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行政学院院长;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一校两院”日常工作实行校委负责制,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社院工作处)、培训处、财务处、行政处、科研处、信息处(图书馆)、党史党建教研室、政治法律教研室(统战教研室)、经济公管教研室、社会文化教研室、“两山”教研室、市情研究中心(市干部党性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等13个处室和机关党委、校工会。党校编制58人,其中参公编制20人,事业编制40人。现有参公人员20人,事业人员38人。 (三)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4.04万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4.04万元。 (四)固定资产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党校固定资产合计1794.35万元。 (五)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度,先后制定了《中共丽水市委党校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综合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内部制度,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收支。及时发现和纠正部门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状况 2025年工作亮点 (一)坚持党校姓党,政治机关建设开创新局面 一是持续提升政治建设成效。优化完善校委会工作机制,健全校委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事前提交派驻纪检组审阅且通过集体研究决议,有效发挥校委会把方向、管大局作用;规范开展校委会“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45项、专题研讨32人次,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有力引导教职工强化理论武装。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的独特价值,相关成果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校委带头查摆问题5个,制定整改举措17项并全部落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党课、研讨等36场次,发挥党校职能优势将相关内容纳入主体班次教学,组织教师开展专题宣讲60余场,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坚决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16方面问题制定整改举措79项。新修订、制定制度29项,形成包含107项制度、涵盖办学各方面工作的制度汇编,进一步提升办学规范化水平。 三是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机关党建工作研究,积极组织参与全省党校系统机关党建研究成果评选,获奖数居市级第1,开展全市党校系统机关党建研究成果征集并评出优秀成果17项。以党建联建赋能工作发展,推动各地党校在全省党校系统首批党建联建项目评选中获评优秀项目3个、占总数1/3,组织各党校主动对接并新入选第二批党建联建项目6个、占总数1/6,推动党建与业务互促共进。 (二)坚持为党育才,教育培训质效实现新提升 一是精心办班,推动干部培训量增质提。贯彻落实基本培训工作要求,全年举办主体班次31期、培训学员2190人次,其中学制2周以上主体班次17期、学员1085人次,同比增长超50%,研究构建具有丽水特点的基本培训工作体系。全年举办对外培训班109期、培训学员8010人,创历史新高,其中承办市外班次37期,特别是首次承接并精心办好中央党校中管干部班。认真办好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丽水教学点,2022级56名在职研究生全部毕业,新招录2025级哲学专业在职研究生55人且连续第4年超300人报考,组织参与省委党校第三届研究生实践案例大赛并获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在职研究生咨政成果获省委领导批示1篇,教学点获评2025年度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优秀教学点。 二是强化供给,推动教学内容系统深入。抓好基本培训课程开发,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色社会主义教学体系和课程大纲》要求,推出新专题48门,实现基本培训课程开发全覆盖。建成包含市级30门、县级20门的课程库,谋划形成重点开发课程清单并将15门纳入新年开发计划。持续深化精品课程建设,聚焦“丽水嘱托”组织市县党校推出总书记金句精品微课12门,组织开展全市党校系统案例课程精品课展示活动,评出精品奖8门、优秀奖6门。迭代提升现场教学实效,优化提升相关点位18个,精心组织参与全省社院系统现场教学基地联评联展,获评精品项目1项、优秀项目2项,占总数1/6,《学习时报》以“创新打造履职能力现场案例教学课程”为题刊发相关做法。 三是突出实训,推动培训方式精准精细。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分层分类办好“片区组团、乡村共富”“招商引资”等主题实训营,其中首期“片区组团、乡村共富”实训营推动新谋划项目76个。聚焦学员实际需求多维开展实践实训,建好用好校内各类实训室,其中心理健康教学做法获评全省党校系统心理健康服务优秀案例。优化完善理论学习、党性教育“双百分”考核办法,开发“学员画像”数字应用,自春季学期起均按“一人一画像”形成主体班学员培训情况雷达图。 (三)坚持为党献策,科研咨政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多维度加强科研管理。加强高层次课题申报节点管理、成果辅导等,获评全省年度新型智库课题等省部级课题立项3项,在全省党校系统社科联常规课题评审中,限额申报6项、立项4项,立项数并列市级第3,组织开展全市党校系统年度课题申报,立项课题53项。加强调研咨政课题管理,针对性推出专题指引4期、118项选题,新制定全校课题调研工作管理办法推进课题调研全过程管理,全年立项校级调研咨政课题17项、结题12项,推动优秀成果转化为咨政文章。加强青年教师科研能力培养,精心举办“青研论坛”教授经验分享会、市情研究专题辅导等活动4场。 二是多领域提升研究实效。积极组织参与学术研究,在全省党校系统社科联2025年度理论座谈会征文评选中,2项成果获一等奖,另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不仅首获一等奖,且总成绩位列市级第4、创历史最佳;精心承办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年会,共评选出优秀成果79项。积极组织在各类期刊报刊发出党校声音,全年发表学术文章20篇、理论文章19篇,其中在《环境保护》等核心期刊发表3篇,为历年最多;在《学习时报》《今日浙江》等省级以上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7篇,连年刷新纪录,其中在《学习时报》发表各类文章、特色信息8篇,创历史新高。独立开展《丽水党建交流》办刊工作,推进改版并刊发2期。 三是多渠道扩大咨政影响。办好校内咨政刊物,统筹教师、学员资源,全年共编发《送阅件》24期,获市党政领导批示16期、19人次,批示率提升至67%,其中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5期,创历年新高;编发《学与思》37期,获市党政领导批示26期、34人次,其中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1期。通过市政协、市咨询委等市内平台刊发咨政成果7期,获市领导批示6期,其中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3期;积极打通省级咨政平台投送渠道,精心选送高质量咨政成果通过省公安厅、省社院等咨政平台刊发4期,获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省党政领导批示3期、4人次。选送高质量成果参与2024-2025年度全省党校系统优秀决策咨询成果评选,获一等奖1项,另获三等奖2项,获奖数并列市级第1。 (四)坚持强基赋能,办学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聚力强化队伍建设。全年新进教职工3名,其中引进“双一流”高校博士研究生2名,实现博士人数翻番。新选取10名市县党校青年教师参与第五批全市党校系统师徒结对,评选第二届全市党校教科研新秀14名,2名青年教师通过副高级职称评审,青年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提升至21%。多维提升教职工业务能力,邀请中央党校等专家开展业务辅导17场,选派教师赴中央党校等脱产培训21人、到省委党校等访学挂职3人。提任科级1人,职级晋升4人,制度性交流1人。持续优化“揭榜挂帅”机制,设置项目25类,揭榜62项,实现教师揭榜全覆盖,全年完成24项,有效激励教职工争先创优。 二是聚力优化服务保障。校园二期工程顺利竣工并正式启用,新建成多功能中心、学员宿舍及学员餐厅,现可同时容纳700人封闭培训,实现培训容量翻番。持续提升后勤服务质量,优化物业监管办法并加强管理,学员对后勤服务满意率达98.74%,在全省党校系统后勤管理征文中获二等奖、优秀奖各1项及优秀组织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保障,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提高。深化数智党校建设,顺利完成“数智党校”系统信创改造,开发上线6个模块、298个功能项。 三是聚力深化系统协同。积极争取省委党校、省社院支持指导,在新确定的省委党校校领导指导联系点中,联系丽水市县党校3家、占总数1/4,借助省委党校、省社院相关平台刊发咨政成果、获省级课题立项等4项,在今年全省党校系统12类成果评选中入选25项,实现入选全覆盖。全面落实市县党校协同一体化发展九条举措,重点抓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作,云和党校创成标杆引领类、景宁等3家党校达到发展提升类优秀等次,市县党校办学合力持续增强。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校制定了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但相关的工作机制和流程还不够完善,有些具体的制度还需进一步规范、优化。 1.绩效管理的理念不强,认知多停留概念层面上,尚未形成单位绩效文化。 2.绩效评价管理与单位制度融合度不够,对工作的导向作用尚不够有效,影响评价实际效果。 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措施与建议 1.强化绩效管理的理念和责任约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绩效管理的宣传和培训,以提升绩效管理的效率。 2.完善绩效评价的管理办法,与单位日常管理各项制度结合,形成有效的引领作用。 3.加强预决算管理,提高项目管理能力。科学编制项目预算,规范决算编制以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市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表 ( 2025年度)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